●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局商标局负责。只有经过商标局依法认定的商标,才可称为驰名商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都优于对一般商标的保护,显出特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在驰名商标注册申请方面,可以不适用申请在先原则,可以作为显著性要求的例外,既直接叙述商品内在特点的标记不得注册的规定不适用于驰名商标,可以取得防卫性商标注册;
2、在阻止他人注册方面,可以请求驳回他人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注册申请,可以请求撤消他人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注册,还可以禁止他人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与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
3、在驰名商标注册后的保护方面,驰名商标可以享受较高水平的保护,注册立即或经短期限就享有绝对的排他权,他人不得请求撤消其注册;他人不得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标记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甚至非类似商品上,不得将驰名商标作为厂商名称或厂商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使用。
认定驰名商标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
1、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理由
2、 企业简况
3、
企业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
4、
商标的国内及境外销售或经营情况
5、
商标在、及外国的注册情况
6、
商标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
7、
省级工商管理部门的意见(必须本省著名商标)
8、
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企业申请驰名商标有什么好处?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驰名商标有以下法律效力: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
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有下列法律效力: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一项商标在该国已成为驰名商标,已经成为有权享有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另一商标构成对此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本同盟各国应依职权—如本国法律允许—或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的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是导致造成混乱的仿造者,也应适用本条规定。
●申请驰名商标手续
一、申请人及申请商标资格:
1、申请人应具备、国籍
2、申请商标具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申请驰名商标步骤:
三、申请驰名商标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商标注册证
3、使用商标的商品在、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使用该商标的商标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同行业中的排名;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最的销售区域;
6、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8、该商标在、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9、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